政策法规

《关于落实南京市全面推进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工作的通知》
2020-08-11 09:38:52
       近日,南京市商务局发布《关于落实南京市全面推进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是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我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实施方案》(苏政发[2020]58号)《全面推进我市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实施方案》(宁政发[2020]73号),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切实做好对非法渔获物的销售和利用行为的监管及宣传工作。

 

《通知》提出了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行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生态工程、民生工程。各区商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把这项重大决策部署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积极配合做好监管。各区商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市政府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商务部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对非法渔获物的销售和利用行为的监管及宣传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协调机制,严格履职尽责,积极配合做好监管工作。

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面向会员企业,开展禁捕退捕相关政策宣传,发布行业倡议,严格执行政府要求,组织行业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不售、不购、不烹、不食“江鲜”,彻底清理消除含有“江鲜”字样的店招、菜单、标签等。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行业监督检查,确保长江“禁渔”行动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