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国内首部《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7月1日起实施
2020-06-28 11:06:11
国内首部《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7月1日起实施_零售_电商报

6月24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的国内首份《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下文简称“《规范》”)将从7月1日起实施。

《规范》认为,直播电商是一种新业态,对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具有积极作用。但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也需要新的规范来促进其进一步健康发展。

具体来说,《规范》规定了商家、主播、平台以及其他参与者等各方在直播电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规范》规定,主播入驻网络直播营销平台应当进行实名认证,前端呈现可以采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昵称或者其他名称。主播在直播活动中,应当保证信息真实、合法,不得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主播向商家、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等提供的营销数据应当真实,不得采取任何形式进行流量等数据造假,不得采取虚假购买和事后退货等方式骗取商家的佣金。

同时,《规范》也回应了当前直播电商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引导各个平台强化商业体系和规则的建设,帮助营造良好的直播电商消费环境。